近年来,海晏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完整准确  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青信融平台建设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依托我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创新“信用+融资担保”的应用,有效缓解担保公司与信贷主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县农担公司提供便利高效的贷前审查应用。

充分发挥信用报告的作用。研究制定《海晏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信用主体信用档案的实施意见》《关于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海晏县法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并通过户、村、乡(镇)、县的四级评定和创建,逐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制约机制,做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信用体系创建工作。 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4582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重点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个人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凡办必查”,截止目前,信用报告查询186次。

提升融资应用服务能力。按照国务院及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着力建设集“信用海晏网站,企业法人、自然人、专项信用数据库,海晏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一网三库一平台”的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大平台。目前全县共创建信用户5536户,占全县农牧户总数的89.65%;“信用村”27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93.10%;“信用乡(镇)”5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83.33%;发放信用证6000册;评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2家,企业评级186家,全县有实体规模的171户经济组织均进行了信用评级。

推进信用社会治理能力在“信用海晏”网站开设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查询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部门联动运行,目前,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等34人列入“黑名单”,A级纳税人等65人列入“红名单”,开通联合奖惩专栏,及时转发联合奖惩典型案例。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畅通修复渠道,规范修复流程,督促失信主体主动修复失信行为。截至目前,共修复28条,核查后有序退出法人失信被执行人14名。建立了全县民营、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信用档案5643条,归集双公示、行政确认,表彰奖励、五星级文明户、信用承诺、监督检查等信用信息,目前,归集各类数据192万条。我局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监管为着力点,不断夯实用监管的工作基础,加强事前提供查询、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记录的全流程闭环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营商环境,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全面提升我县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水平。